2023年6月2日,习在文明传承开展座谈会上指出:“中华文明具有杰出的容纳性。中华文明历来不必单一文明替代多元文明,而是由多元文明会聚成一同文明,化解抵触,凝集一致。”“中华文明的容纳性,从底子上决议了中华民族往来沟通交融的前史取向,决议了我国各宗教信仰多元并存的谐和格式,决议了中华文明对世界文明兼收并蓄的敞开胸襟。”
中华文明具有杰出的容纳性,容纳性也是中华民族一同体的文明根脉。中华民族一同体既是文明一同体、政治一同体、法治一同体,也是命运一同体。“和合共生”(交融不同文明一同开展)是文明一同体的特征,“一体多元”(坚持统一性,容纳多样性)是政治一同体的特征,“因俗而治”(在法治结构下尊重民族习俗进行管理)是法治一同体的特征,“美美与共”(不同文明互鉴共生)则是命运一同体的特征,而上述特征均表现了中华优秀前史传统文明容纳性的见识,显示了中华文明雍容大度、和而不同的全体面貌。在兼容并包的文明氛围中,中华民族在求同存异的条件下具有强壮的凝集力和向心力,经过继续整合构成了一个极为强壮的一同体,该一同体以文明一同体为根底,以政治一同体和法治一同体为两翼,最终目标是构建一个具有高度容纳性的命运一同体。
从哲学的视点看,文明上的“和合共生”实际上触及文明的普遍性和特别性之间的联系问题。在我国文明传统中,人们一向致力于平衡文明普遍性与特别性之间的联系,这使得我国文明在“和而不同”“求同存异”中走向雄壮广博。这正是我国文明容纳性的表现,“容纳”意味着“有容乃大”和“兼收并蓄”,实质上是文明自傲的表现,一个不自傲的民族才会对异族文明、异域文明深闭固拒,不敢吸收学习。
坚持“和合共生”的价值观念、致力于平衡普遍性与特别性联系的文明特质,延伸到政治范畴,就是寻求“一体”(“大一统”)与“多元”(多样化)之间的平衡;延伸到法治范畴,就是寻求“王法之治”与“因俗而治”之间的平衡。这种树立在平衡价值观之上的管理形式,凝集成一种文明管理的经历和才智。在民族司法范畴,则将重心倾向社会管理层面,充沛尊重民族习气、社会习俗和道德道德的合理价值,表现了司法的灵活性、适应性和人文性,显示了“柔性管理”的特征。详细而言,民族司法除了据守国家管理导向、坚持依法裁判、寻求程序正义、维护国家法令次序之外,其重心在于社会管理,可在不违反法令基本准则的条件下,适度将契合公序良俗的民族习气、社会习俗或道德道德作为裁判参阅,并将调停、商洽、洽谈、补偿等作为处理胶葛的手法,旨在完成社会次序的谐和安稳。这是一种“管理型司法”,最能表现并传承千年以来“因俗而治”的管理经历和法令才智。
“因俗而治”作为中华文明连续数千年的管理才智,其实质是文明管理(或谓“以文明为根底的管理”)的价值观和办法论。从《礼记》的“修其教不易其俗”到今世的民族区域自治准则,这一传统在据守文明主体性的一起完成了政治整合,构成了共同的文明管理形式。“因俗而治”突破了简略的文明同化或任其自然逻辑,构建起“准则统一性—文明多样性”的动态平衡系统。西汉时期,“郡国并行制”下,中央政府对南越、西南夷区域实施“以其故俗治”的方针,既设置郡县强化政治从属联系,又保存其“毋赋税”的经济自治权。唐代羁縻府州准则将文明差异转化为管理资源,经过封爵世袭领袖、保存部落安排等办法,使突厥、回纥等族群在坚持本身文明特性的一起融入封建王朝次序。这种管理才智的实质,是树立了文明主体性与文明多样性的平衡形式。
推进中华民族一同体建造,需将“因俗而治”转化为文明管理的现代形式。宪法树立的民族区域自治准则,既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统一性,又赋予民族自治当地合法的变通履行权。联合国教科文安排经过的《维护和促进文明表现形式多样性条约》着重“文明多样性”,与我国古代“和而不同”的管理哲学构成跨时空照应。“因俗而治”并非权宜性的退让战略,而是中华文明对文明管理规则的深入掌握。在构建人类命运一同体的今世实践中,从头阐释“因俗而治”的文明含义,不只有助于推进中华民族一同体建造,更能为全球文明对话奉献东方管理经历。
“因俗而治”的传统还表现在习气法对民族区域法院审判作业及对底层社会管理的影响等方面。经过对近十年来我国裁判文书网揭露的民族区域法院裁判文书进行整理,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典型事例,运用定量分析与定性研讨办法,可系统提醒民族习气法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规划、范畴散布及效果机制。研讨发现,民族习气法在民事案件中的适用率达38.7%,刑事范畴仅占4.2%,呈现出“民事主导、刑民分野”的结构特征;其适用办法存在“显性征引”与“隐性浸透”的两层途径,构成了独具我国特征的法令多元实践形式。
民族习气法的司法适用不只是法令技术问题,更是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式管理艺术的表现。经过构建“国家法—习气法”的动态平衡机制,既能筑牢法治统一性根基,又可激活民间传统文明管理资源。未来,需在司法大数据支撑下,树立“习气法适用指数”,经过量化评价推进民族区域司法现代化转型,为全球法令多元主义实践奉献我国才智。
民族习气法的适用,更是中华法治文明容纳性特质的集中表现。经过“国家法结构吸纳习气法精华”的实践,展现出法治统一性与文明多样性的动态平衡才智。这种管理经历,为全球多元文明社会的法治建造供给了“第三条路途”——既非生硬的法令中心主义,亦非听任的文明相对主义,而是在准则弹性中完成文明和合共生的我国计划。
民族习气法作为中华法治文明的“活态遗产”,在民族区域社会管理中展现出共同效能。其经过标准弥补、价值谐和及文明传承三重机制,构建起国家法与民间法的协同管理系统。民族习气法的社会管理实践,实质上是中华文明“和合共生”哲学的准则表达,如在青海果洛藏区,当地将《格萨尔》史诗中的正义观转化为底层管理的道德准则。未来,应将习气法管理经历系统化、准则化,使其成为新时代“我国之治”的明显标识。
中华民族一同体是具有容纳性的文明一同体、政治一同体、法治一同体和命运一同体,实质上是一种以文明认同为条件、以“和合共生”为价值观、以“和而不同”为办法论、以平衡文明的普遍性与特别性为底子准则的文明管理形式,此种形式的特征在于“刚性管理”与“柔性管理”相结合、“一体”与“多元”相结合、“王法之治”与“因俗而治”相结合等。中华民族一同体是中华文明连绵五千年的前史结晶,其文明根脉深植于“一体多元”的政治传统、“因俗而治”的法治才智、“和合共生”的哲学理念之中。因而,今天咱们应当厚植文明根脉、筑牢文明根底,致力于打造一个容纳性强、“管理型”色彩明显的中华民族一同体。当时,中华民族一同体的管理实践正在书写人类文明史的新篇章,这种既尊重差异又强化认同、既看护传统又拥抱立异的管理形式,不只推进了国家管理系统及管理才能的现代化,一起也推进了社会管理系统和管理才能的现代化;不只为14亿我国人民找到“最大条约数”,更展现着“和合共生”的文明才智,昭示着“美美与共”的人类未来。
[作者为山东大学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山东大学司法学研讨中心主任,山东省司法研讨基地主任。本文系笔者掌管的2025年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研讨要点项目“铸牢中华民族一同体认识的法治保证研讨”(编号:GSFYKT2025A15—1)、2025年司法部法治建造与法学理论研讨部级科研项目要点课题“习法治思维引领司法学自主常识系统建构研讨”(编号:25SFB1001)的阶段性研讨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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